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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月亮湾小区14年未办得产权证,开发商被吊销营业执照,业主子女入学成问题!

家在临桂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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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桂有这么一群业主,买房十多年,但不动产证至今未办理下来,到底是什么情况?一起来了解下。


月亮湾小区实拍图


据月亮湾小区业主L女士介绍,月亮湾小区于2006年销售,入住已有7、8年,但一直没有拿到不动产证。


“因为最近为了孙女读书要准备办理落户,派出所说要不动产证,但到现在我们也不知不动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真的让人很着急。”L女士说。


提起不动产证,该小区多名业主就大倒苦水,因至今还没拿到房产证,给他们的银行贷款、房屋买卖和孩子就学等方面都带来很大不便。


H业主告诉小编,该小区建设单位有点特殊,不是通常的房地产公司,而是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原桂林市旅游局,为叙述方便下文称市旅游局)。小区共有4栋商住楼,170余户业主,如今都没有拿到不动产证。


“拖、拖、拖!负责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一晃就是10年!人生能有多少个10年?!”一位业主愤愤不平地说道。


项目历史问题复杂,业主遭遇“踢皮球”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月亮湾小区的不动产证至今还没有办下来?小编辗转联系到一位熟知内情的人士(为保护隐私和叙述方便下文称老A),他向小编详述了月亮湾小区的“前世今生”。


老A介绍,月亮湾小区原为市旅游局的办公及单位职工集资建房项目用地,因政策原因,桂林市人民政府取消该土地的办公用地许可,改为国有出让土地由职工集资建房及商住楼进行开发。


但市旅游局并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与能力,于是在2005年11月29日,市旅游局与临桂县金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文称金诚公司)签订《建房合作协议书》,约定市旅游局将靠世纪大道南侧的两宗土地(7318平方米)给金诚公司作住宅建房用地,金诚公司必须投资完成小区内的道路,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及手续等所有费用,房屋建设、使用或转让的成果及责任均属金诚公司。


随后市旅游局作为建设单位和土地使用权人,陆续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了项目立项、土地性质变更、建设规划调整、土地使用权证等行政审批手续。



项目建设开始后,市旅游局及其二层机构和各县旅游局职工陆续购买了月亮湾小区的商铺与住宅。


事情似乎都在朝着各方预定的方向发展。市旅游局能够解决职工住房紧张的困境,职工们能够享受房改政策红利,临桂区政府能够借助外力促进城市发展,金诚公司也能通过代建业务获取一定利润。


看上去这是一件多方共赢的好事。然而,国家政策突然发生了改变。2006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四点要求:


全面停止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

严格审查已审批及在建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严格控制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严肃查处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行为。



风口浪尖之上,月亮湾小区建设进度虽未受到明显影响,但为购房者办理不动产证的工作因此而停滞下来。


老A回忆道,当时有关部门对于政策执行允许有过渡期,只要过渡期内能把相关手续办妥,不动产证的问题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久拖不决了。


但是当时市旅游局因为各种原因错过了这一机会,才会为今天的问题埋下了隐患。


更糟糕的是,没过多久,代建的金诚公司因为开发的另一个项目芳洲花园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导致月亮湾小区施工进度一拖再拖,直至最后完全停工。


业主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多次采取维权举措,但成效甚微。最终在有关部门协调下,业主们决定每户再出2万元水电设施安装费用,顺利完成了通水、通电、通路、门窗安装等工作,实现了房屋交付使用。



然而,房屋能够通过自救得以完工,不动产证的办理却没法自救。金诚公司负债累累,官司缠身,还因不接受年检于2013年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至今未进行清算,现已无办公场所和财产,也无人上班。股东和法人代表不知去向。


月亮湾小区实拍图


老A说,办理不动产证的先决条件是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金诚公司人去楼空,有可能还拖欠着施工单位工程款,竣工验收备案迄今为止未能进行。


为此,业主们多次找到市旅游局及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但由于多次机构改革,从市旅游局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再到如今的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员更替频繁,熟知问题症结的人陆续调离或退休。


这么些年下来,业主们只能是在各个部门不同的负责人之间跑来跑去,时间一天天过去,不动产证依旧如“水中月”“镜中花”一般。


“其实业主们早几年维权是有一定进展的,那时有关部门曾提出在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要求涉事主体提出解决方案,但市旅游局不知道为何迟迟没有拿出解决方案。一拖延事情又黄了。唉……”老A说到这,摇头长叹了一声。


业主期盼有关单位有所作为,勇于担当

在与业主交流的过程中,业主们对于小区面临的困局有着清晰的认识,但让他们感到不平与无奈的是,作为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和小区建设委托人的市旅游局,在整个小区建设及后续办证过程中,未能有效地承担起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问题摆在这里,总想着绕开问题或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建设单位应有的态度么?”


月亮湾小区实拍图


“我们相信旅游局才买了这里的房子,本是一件好事,结果做成了‘夹生饭’,还没人出来负责。”


业主你一言我一语地诉说着怨言。花钱买了房子,迟迟拿不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证,心里的焦虑、担忧、不满可想而知。


月亮湾小区新一届业委会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和其他正当途径进一步反映问题,争取早日将不动产证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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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林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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